各县(自治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文体广电局)、体育局、医疗保障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现将《毕节市贯彻落实贵州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教育局 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毕节市民政局
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毕节市体育局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
共青团毕节市委员会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
毕节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月11日
毕节市贯彻落实贵州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光明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切实推动《贵州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服务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毕节建设,按照《贵州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综合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实施一批专项行动,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格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家庭、社会协同推进,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健康观、教育观、成才观,形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教育管理机制和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健全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到2025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学校教学光环境明显改善,学生视力普查率、家长知晓率、护眼知识宣传率、学生视力不良矫正率达到较高水平,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成效显著,为如期实现《行动方案》2030年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爱眼护眼习惯养成行动
组织学生每期至少参加2次视力健康教育课程和课外实践主题活动,教会和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并向家长宣传。教育学生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视力变化情况时,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尽早到规范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保持正确读写姿势,遵守“一尺、一拳、一寸”坐姿要求。引导学生做好睡眠管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9小时,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8小时,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营养膳食,坚持劳逸结合、合理作息,参加适当家务劳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以下均有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不再列出)
(二)落实学生学业减负行动
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寄宿制学校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学段对作业进行量化,控制作业时间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控制作业难度,确保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杜绝随意布置作业现象,不得将各种练习册、试卷等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学校要积极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
(三)落实阳光体育锻炼行动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不低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体育课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每天在校内的体育活动时间;丰富课间休息的形式与内容,坚持开展大课间活动,认真做好“两操”,落实“阳光1小时”活动,鼓励学生走出教室、走向室外,放松心情,缓解视觉疲劳;严格控制每课课时,幼儿阶段不超过30分钟,小学阶段不超过40分钟,中学阶段不超过45分钟;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力争2025年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运动场地、设施器材建设达标;大力推进校园足球运动,每年举办校园足球“市—县—校”三级联赛,统筹推进街舞运动、跑酷、花样跳绳、游泳等项目进校园行动,抓好体育特色学校和传统体育学校创建,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各种社团活动等,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培养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运动锻炼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落实电子产品规范使用行动
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合理制定具体办法,细化管理措施,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学校教育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除计算机课程外,教师每节课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家长要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孩子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频度和时长,不宜长时间连续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
(五)落实视力普查监测行动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要求,每年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指导家长对视力低于正常值的儿童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记载到“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随儿童入学转移。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视力全覆盖监测,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学校应及时向家长反馈检测结果,对视力筛查中发现有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学生,学校要及时提醒家长到专业眼科机构寻求个性化、针对性强的治疗和防控措施。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在校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及时更新眼部健康数据,并随儿童青少年学籍变化实时转移,逐步实现中小学生电子视力档案100%建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
(六)落实视觉环境达标行动
切实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按相关建设标准推进学校教学光环境改造和课桌椅规范设置。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广使用优质光源灯具(LED光源),建立完善的教室照明管理维护制度。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视力环境,推广使用达标节能光源灯具,逐步实现学校教室照明100%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式课桌椅、坐姿矫正器,分年度有序实施和推进,在2025年前逐步配足配齐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加强学习用品管理,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考试试卷、课业簿册、学习读物等。鼓励学校采购和使用获得认证的视力检测检查设备,指导家长营造家庭健康光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七)落实视力健康宣教行动
重视健康教育教师及校医的培训培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每年至少1次培训),开展交流,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建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每学期进校宣讲不少于4次,逐步实现校园宣讲教育全覆盖。鼓励学校成立校内视力健康科普社团,评选近视防控学生形象大使,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定期举办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爱眼日”主题宣传、近视防控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营造爱眼护眼浓厚氛围。加强家校联动,开设健康讲堂,将视力健康教育作为家长应知应会内容。学校定期通过校园网、健康讲堂、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告知孩子视力情况,引导家长主动参与共同预防。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校建设近视防控科普体验研学基地,鼓励各地各校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开展近视防控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妇联)
(八)落实典型示范引领行动
发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稳妥推广近视防控有效技术。评选市、县近视防控试点学校,探索“一校一策略、一校一特色”,开展近视防控现场交流展示活动,及时推广遏制视力不良率增长的有效办法。加大近视防控先进单位、个人、家庭的宣传力度,科学引导,正面报道,表扬激励,全面调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妇联)
(九)落实近视矫正治疗行动
普及近视知识,告知近视危害,加强近视预警,引导学生关注视力变化,提升学生和家长科学预防近视的能力,如发现学生视力异常变化,尽早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发挥医院专业优势,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强化中医药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矫正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完善近视检测矫正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眼科医疗机构、视光配镜中心等行业监管,公布视力矫治定点机构等黑白名单。依法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坚决避免造成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二次伤害”,切实保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从提升软硬件设施两方面入手,制定中小学校医务室标准化建设规划,并按规划推进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都建设有标准化医务室,配备必要医疗器械和设备等。根据实际需求,通过面向社会优先招聘专职校医,卫生健康部门派驻、送医下乡活动、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专兼职校医。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专家团队,编制护眼手册,提出专业建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共同发力。各地人民政府要主动担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与医疗机构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近视防控联动格局。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切实推动光明行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
(二)开展评议考核督查。每年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工作。加强近视防控工作督查,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指导推动各地逐级精准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学生用眼行为改进率、视觉环境条件达标率、体质健康达标优秀率。
(三)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全国爱眼日”等活动,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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