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视光学组 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视光专业委员会
DOI:
10.3760/cma.j.cn 115909-20240802-00262
关键词:
近视;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近视防控;有效性;安全性;使用规范
注册号:
PREPARE-2024CN409
当前全球近视患病率呈快速增长趋势,预计至2050年全球将有47.58亿近视人口,占总人口的49.8%,其中近10%为高度近视[1]。中国国家疾控局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1.9%(小学生36.7%,初中生71.4%,高中生81.2%)。近年来近视逐渐呈现低龄化和高度化,病理性近视患病率也随之升高,有造成不可逆视觉损害的潜在风险。因此,聚焦儿童青少年这个近视防控的重点人群,预防近视发生、延缓近视进展是近视防控的重中之重。
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在近视防控中的应用逐渐受到关注,关于阿托品滴眼液的浓度选择、联合应用以及相关机制已有大量研究论证支持,0.01%低浓度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于2024年3月经我国国家药监部门正式批准用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了进一步规范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的使用,现更新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的临床应用专家共识,以期为广大眼科工作者提供指导,推动我国近视防控工作健康发展。
本专家共识由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视光学组、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视光专业委员会的组长和执笔团队在2022年版共识[2]基础上,对阿托品滴眼液有效性、机制、联合用药等的最新文献查阅分析,结合临床实践性研究,撰写初稿,并由学组牵头组织百余名专家经过初稿开放讨论、多轮修改和循证、审稿及定稿等程序,形成最终版本共识。共识形成过程遵循国际实践指南要求和标准(注册号PREPARE-2024CN409)。
1 阿托品的有效性
1.1对延缓近视进展的有效性
阿托品(C17H23NO3)是竞争性毒蕈碱型受体(M-受体)阻断剂。阿托品滴眼液是唯一经循证医学验证能有效延缓近视进展的眼用制剂[3],其近视控制效果呈现浓度依赖效应,高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对近视的控制效果高达60%~96%[4],但存在严重畏光、近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以及停药后反弹效应。为兼顾阿托品滴眼液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更适宜浓度的阿托品滴眼液的近视防控效果更加受关注和被研究。亚洲人群的系列随机对照临床实验(ATOM1[5]和ATOM2[6])提示0.01%阿托品滴眼液具有良好的延缓近视进展效果,且和高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相比具有最小不良反应以及停药后最小反弹效应[7],其他类似研究也指出0.01%阿托品滴眼液的近视防控效果可达27%~83%[8],具有较小的不良反应和停药后反弹效应,同时对近视的控制具有累积效应,可以作为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延缓近视进展的基础浓度。关于不同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对近视防控作用的研究也在探索中,包括0.01%、0.02%、0.025%、0.05%,表1列举了这4种浓度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防控效果。
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的近视防控效果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年龄、近视进展速度等,有研究提示年龄较小的近视儿童可能需要更高的浓度[12],对于部分对0.01%阿托品滴眼液应答不良的儿童,可以考虑增加频次或选择较高浓度来达到更好的近视防控效果[7]。
1.2对预防近视发生的有效性
关于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对近视的预防效果现仍存在争议。LAMP2研究[13]显示非近视儿童(睫状肌麻痹后等效球镜度0.00 D~+1.00 D)使用0.05%阿托品滴眼液后2年等效球镜度延缓率为54%,眼轴长度延缓率为31%,但0.01%低浓度阿托品预防近视发生的效果并不显著。其他类似研究[14-16]指出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0.01%、0.025%)可有效预防近视前期学龄儿童的近视漂移和眼轴增长。因此,对于尚未近视的儿童青少年是否需要使用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有待进一步研究。
1.3与其他防控方式联合应用的有效性
研究显示,与单独使用角膜塑形镜或离焦框架眼镜相比,联合0.01%阿托品滴眼液可以使眼轴控制效果进一步提升30%~50%[17-18]。对于年龄较小[19]、近视初始屈光度较高[20]、近视进展速度较快的儿童[21],可以较早采取联合控制的方案。
2 机制
阿托品滴眼液对近视的防控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明了[6]。关于阿托品滴眼液对近视作用机制的探讨是从阿托品的调节麻痹作用开始的[22],在以哺乳类动物和鸟类作为实验动物的近视模型研究中均发现了阿托品对近视的防控作用。然而鸟类睫状肌是烟碱型受体(N-受体)支配的横纹肌(无M-受体),且小鸡的调节反应在注射阿托品和注射0.9%氯化钠溶液后无区别,均提示阿托品的近视防控作用并非通过调节实现,而可能和眼内其他组织的M-受体有关[23-24],如视网膜色素上皮、脉络膜或巩膜组织[25]。采用阿托品治疗后的实验动物研究[26]以及临床研究[27–29]均发现实验组研究对象脉络膜增厚、脉络膜血流灌注增加,提示阿托品对近视的防控作用靶点可能在脉络膜。
近期基础研究提示阿托品可以通过抑制5-羟色胺受体活性[30]、降低近视小鼠视网膜中γ-氨基丁酸(GABA)转运蛋白1[31]水平、增加视网膜多巴胺的释放[32]、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33],增强巩膜生物力学[34]等路径,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实验动物近视进展。这些研究结果提示阿托品滴眼液可能通过多种途径来发挥近视防控的作用,但仍需要进一步研究证实。
3 安全性及不良反应
阿托品滴眼液的不良反应呈现浓度依赖性[35],随着浓度下降,不良反应显著降低。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应用后可能出现因瞳孔散大导致的畏光问题、因睫状肌麻痹导致的调节能力降低和近视力下降问题[35],以及相对少见的过敏反应[36]。研究发现0.01%、0.1%、0.5%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的应用均未发现视网膜功能受损现象(电生理检查)[37]和晶状体混浊[38],高于0.01%且低于0.5%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应用后存在较显著畏光(17.8%)和近视力下降(11.9%)症状,0.01%阿托品滴眼液的眼部不良反应明显较低(畏光6.3%,近视力下降2.3%)[35],迄今为止在关于0.01%阿托品滴眼液防控近视进展的研究中,不论是随访时间长达5年的前瞻性研究[7, 11],还是对停药10年及以上研究对象的回访研究[38],均未发现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严重全身以及眼部不良反应,且眼部不良反应症状轻微、发生率低,随着时间延长逐渐耐受[35]。
4 用药管理
4.1建议用药适应证
4.1.1 国家药监部门审批用药适应证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用药适应证为球镜度为-4.00~-1.00 D,散光≤1.50 D,屈光参差≤1.50 D,6~12岁近视儿童。
4.1.2 超说明书的用药情况因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近视防控应用存在长期用药的需求和临床事实,存在超说明书用药需求和可能性,如需要超说明书用药,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九条[39]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规定以及相关管理规范。
4.1.3 依从性能理解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的作用机制和实际效果,依从性好,能及时、定期按照要求前往指定的专业机构复诊。
4.2禁忌证
患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浅前房、房角狭窄等)、对莨菪碱成分过敏等人群禁用。调节力低下、低色素者(如白化病)、颅脑外伤、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慎用,部分伴有畏光症状的眼病(如角膜炎)可待痊愈后使用。
5 使用规范
用药前,需要进行规范的临床评估及危险因素评估,和家长及儿童充分沟通,确保家长和儿童理解和同意后可开具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处方。在应用过程中需要严密随访用药反应以及近视防控效果,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0.01%阿托品滴眼液为例的防控近视进展管理流程见图1。
5.1基线评估
5.1.1 临床检查包括裸眼及最佳矫正视力、睫状肌麻痹验光、调节功能、瞳孔对光反应、瞳孔直径、眼压、眼轴长度、眼前节健康状态(尤其关注泪膜破裂时间、泪液分泌试验以及有无眼部炎症)以及眼底检查。
5.1.2 近视快速进展危险因素评估包括近视家族史、近距离用眼时间和强度、户外活动时间、近视发病年龄、既往进展速度等。对于具有高度近视家族史[40]、近距离用眼强度大[41]、户外活动时间短[42]、发病年龄早[19]、初始近视屈光度高[20]、用药前近视进展速度快[21](每年近视屈光度增长量达到或超过0.50 D)的儿童和青少年,尤其需要注意强调近视防控。
5.2用药前宣教
向儿童和家长阐述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应用的目的、应答效果、使用规范和注意事项,告知儿童和家长,在应用过程中仍应进行屈光矫正,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并定期随访。如发生不良反应或其他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就医。
需要向儿童和家长阐明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用药后的近视防控效果因人而异:
①应答良好:近视屈光度年增长量≤0.25 D;或近视屈光度年增长量下降至少50%;
②应答一般:近视屈光度年增长量>0.25 D且
③应答不佳:近视屈光度年增长量≥0.75 D;或眼轴长度年增长≥0.2 mm。
5.3用药过程和随访
5.3.1 推荐使用方法及随访管理推荐使用方法为每晚睡前1次,1次1滴。建议第一次随访时间为用药后1~2周,以后每3个月随访一次,首次随访主要评估眼屈光度、眼压、眼轴长度、眼前节检查和眼底检查以及用药后主观反应。3个月随访内容包括最佳矫正视力(包括远、近视力)、调节功能、眼压、屈光度、瞳孔检查、眼前节检查、眼轴长度检查;每6个月随访增加眼底检查,每1年随访增加相关全身症状评估,如面色潮红、头痛、心脏病及泌尿系统症状的问诊等。
5.3.2 不良反应处理用药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处理的不良反应如视近困难、畏光、过敏反应等,应及时、按需给予相应解释和处理。对于轻度不良反应,如畏光、近视力下降或者用药后刺激性反应,能耐受者可暂时观察;不耐受者可给予相应的对症处理,如畏光可戴遮阳帽、变色眼镜缓解,视近不清晰可通过配戴近附加眼镜或者调节功能训练缓解;如不能耐受不良反应,且相应的对症处理方式不接受、不缓解,应做停药处理。如出现过敏反应,则应立即停药,一般停药24 h后症状减轻,停药1周后可恢复,局部适当应用糖皮质激素会加速恢复速度[36]。
5.3.3 应答欠佳处理及联合用药用药过程中,对于应答一般或应答不佳的儿童和青少年,应询问其用药是否规范,有无不良用眼习惯,以及其他近视进展的危险因素,在良好用眼习惯条件下,对于应答一般或不佳的儿童青少年,可以更改其他近视防控方式、或与其他近视防控手段的联合应用(如与角膜塑形镜、或与周边离焦框架眼镜、或与周边离焦隐形眼镜等联合应用),在符合医院对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也可酌情增加用药频率和(或)用药浓度。
5.4停药管理
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近视防控应用的停药管理,分为常规停药、停药后重新再用药和异常停药3种情况。
5.4.1 常规停药时机选择以及反弹效应不同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的长期用药安全性尚无高级别循证证据,不同研究均提示连续用药5~10年是有效且安全的[7, 11, 38]。对于0.01%阿托品滴眼液应答良好(例如第2年几乎没有近视进展或进展不超过0.25 D),可考虑停药并密切观察反弹效应[7];对于年龄小、近视进展快、应答一般的儿童青少年,可继续用药来维持更好的近视防控效果[43],但需注意是否满足用药适应证,严密随访,监控用药后不良反应及安全性。
阿托品滴眼液在停药后会出现一定的反弹效应,表现在屈光度以及眼轴长度的增长速度反弹,反弹效应是停药时机难以确定的主要原因。浓度低,近视反弹效应小,其中以0.01%阿托品滴眼液表现出最低的反弹效应[7];反弹效应还与停药年龄、用药期间近视进展率、用药前近视度数以及眼轴长度有关,停药年龄大、用药期间近视进展率低,用药前近视度数高和眼轴长,停药后出现近视反弹效应越小[21]。
5.4.2 停药后重新再用药对于停药后近视进展反弹明显者(近视年进展量达到或超过0.50 D)可重新开始用药治疗[7, 44]。
5.4.3 异常停药对于严格遵循用药和用眼规范但应答不佳者,同时拒绝增加用药频次、拒绝联合其他防控方式,建议停用。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轻度不良反应不能耐受者,建议停用。
6 总结
0.01%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获得中国国家药监部门的批准,是基于严格的科学研究和丰富的循证医学验证,应用于临床需要规范和标准。
未来的研究和临床实践中将进一步探索多种适宜低浓度或科学配制方式的阿托品滴眼液,探索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对于近视前期儿童预防性用药的有效性,探索阿托品滴眼液应答不良者的适宜防控方式,以及停药节律。共识将依据科学研究新资讯和循证医学的积累进行及时更新。
执笔团队
(按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陈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 杜显丽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研究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3 李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眼科
4 李小曼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5 吕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6 瞿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7 杨晓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8 张嘉凝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研究生,整理资料)
参与共识意见的专家成员名单
(按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白继重庆白继眼科门诊部
2毕宏生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3曾骏文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4陈浩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5陈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6陈敏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研究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7陈跃国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眼科
8迟蕙北京远程视觉视光眼科
9戴锦晖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现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眼科)
10邓宏伟深圳市眼科医院
11丁 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
12杜显丽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研究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13方一明泉州爱尔眼科医院
14冯会芳郑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眼科
15高云仙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眼科
16郭雷沈阳兴齐眼科医院
17郭长梅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眼科
18韩惠芳河北省眼科医院
19韩琪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眼科
20何向东辽宁何氏医学院何氏眼科医院
21何燕玲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
22赫天耕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眼科
23胡建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眼科
24胡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5胡琦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医院
26黄振平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眼科
27贾丁山西省眼科医院(现在山西爱尔眼科医院)
28姜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9蒋沁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30金婉卿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31柯碧莲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眼科(现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32李嘉文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眼科)
33李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34李劲嵘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35李俊红山西省眼科医院
36李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眼科
37李丽华天津市眼科医院
38李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眼科
39李伟力深圳黑马医院眼科
40李小曼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41李雪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
42李志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
43李志敏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眼科(现在贵州普瑞眼科医院)
44梁刚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眼科
45廖荣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
46廖咏川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
47刘虎江苏省人民医院眼科
48刘慧颖上海东方医院眼科(现在深圳市前海卓正医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9刘陇黔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
50刘泉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51刘莛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眼科
52刘伟民南宁爱尔眼科医院
53龙克利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研究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54陆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
55陆勤康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眼科
56罗岩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眼科
57吕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58毛欣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59倪海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中心
60皮练鸿重庆儿童医院眼科
61乔利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
62瞿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63瞿小妹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
64沈政伟武汉普瑞眼科医院
65盛迅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医院(现在甘肃爱尔眼视光医院)
66宋红欣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
67宋胜仿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眼科
68田蓓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
69万修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
70汪辉重庆星辉视光近视矫治中心
71汪育文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72王超英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〇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眼科
73王华湖南省人民医院眼科
74王进达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北京市眼科研究所
75王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
76王青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眼科
77王鲜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眼科
78王晓雄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眼科
79王雁天津市眼科医院南开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临床学院
80魏瑞华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81文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眼科
82吴建峰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83吴鹏程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眼科
84吴小影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眼科
85吴峥峥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眼科
86夏丽坤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眼科
87肖满意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眼科
88许军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眼科(现在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89许薇薇解放军总医院眼科医学部
90许迅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91严宗辉深圳市眼科医院
92燕振国兰州华厦眼科医院
93杨红梅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眼科
94杨积文辽宁爱尔眼科医院
95杨杰湘西州人民医院眼科
96杨晓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97杨亚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中心(现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眼科)
98杨智宽湖南省视光工程中心(爱尔眼视光研究所)
99叶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眼科
100叶璐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眼科
101殷路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
102殷小龙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
103张丰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
104张凤妍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
105张慧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
106张嘉凝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研究生,整理资料)
107张明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眼科
108张铭志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109张日平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110张晓峰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眼科
111赵海霞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眼科
112赵琪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眼科
113赵炜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眼科
114钟兴武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
115周激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
116周行涛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
117朱剑锋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118朱冉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
119朱益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
120庄文娟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眼科医院
利益冲突申明所有共识参与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
引用本文: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视光学组,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视光专业委员会.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应用专家共识(2024)[J].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 2024, 26(9): 641-648.
DOI: 10.3760/cma.j.cn 115909-20240802-0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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