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办发〔2019〕6号)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桂卫科教〔2016〕5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南宁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指导意见》(国卫教发〔2013〕56号)、《关于印发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4〕30号)等相关规定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新人新办法”,以及2017年、2018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未合格需补考的“新人新办法”人员。
(二)根据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第1号)等有关规定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老人老办法”。
二、考核类别及科目
结业考核分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采用模拟操作、临床操作等形式进行;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
三、考试报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及确认的方式。
(二)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2019年3月28日-4月10日。
(三)现场报名和确认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
(四)报名材料:
1.《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考核报名表》(附件2,单位审核并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考点留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2018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可凭考试成绩单报名);
5.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老人老办法”人员需提交,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6.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3,“老人老办法”人员需提交。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7.《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单位盖章)和电子版(附件4)。
8.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具体要求:
(1)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接收,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电子版的规格为413×626,文件大小150-300k之间,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如450103************.jpg)。
(3)各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考生照片电子版,文件夹用单位名称命名。请确保考生照片上的“身份证号码”与《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凡因考生提供的照片及照片命名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上传至考务系统而影响考生参加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9. 2017年、2018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未合格需补考的“新人新办法”人员,需提交《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新人新办法”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表格纸质版(单位盖章)和电子版给考点,同时收集考生照片电子版,文件夹用单位名称命名,考生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照片其他具体要求按照首次参加考核的“新人新办法”电子版照片要求完成。
(五)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1.首次参加考核的“新人新办法”人员及2017年、2018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未合格需补考的“新人新办法”人员,由所在主培训基地负责统一收集相关报名材料,按照《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表格模版要求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2.2017年、2018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未合格需补考的“新人新办法”人员,由所在主培训基地负责统一收集相关报名材料,按照《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新人新办法”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表格模版要求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3.“老人老办法”报名人员,由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一收集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区直属驻邕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按照《2019年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表格模版要求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5.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1日-3日:区直属驻邕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老人老办法”报名人员。
(2)2019年4月9日-10日:各培训基地“新人新办法”报名人员。
四、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一)“新人新办法”。
1.考核时间:2019年5月15日;
2.考核地点:由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安排到认定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分专业(专科)进行;
3.考核方式:采取模拟操作、临床操作形式进行
(二)“老人老办法”
1.考核时间:2019年4月1日前完成。
2.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各单位组织专家自行考核。
3.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所在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4.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所在辖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报考人员按时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5.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束后由考核机构出具《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
五、专业理论考核
(一)专业理论考核由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我市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负责辖区考生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5月6日-1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2019年5月11日9:00-11:30,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
六、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新人新办法”,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含医师资格考试通过者),且培训过程考核合格者(含按照住培模式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训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9月30日。
(三)报考“老人老办法”须符合以下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1.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医师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临床工作满2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4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6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5.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7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三级医院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二级医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19年4月30日。(注:按桂卫科教发〔2016〕5号文件,以上所指医院等级为2016年2月19日前医院等级。)
七、考核成绩及证书发放
(一)“新人新办法”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及专业理论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发放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可以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已通过科目成绩三年内有效。
(二)“老人老办法”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专业理论考核,专业理论考核通过者为考核合格,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017年、2018年未通过专业理论考核的可以申请参加2019年结业考核。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复习内容请参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2017版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大纲(试行)》《2017版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大纲(试行)》(可登录广西卫生健康委网站的“科技教育”平台查询,广西卫生健康委网站)。
(二)按照住培模式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所在的主培训基地负责通知报名考试。
(三)有关军队人员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请相关基地按照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有关通知要求,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2019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wjw.nanning.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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